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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发表日期: 2026-04-21  阅览次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建大研〔20264号)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建大〔202561号)的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三)切实坚持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在录取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

二、领导机构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辉 段锋

员:魏剑 肖国庆 何廷树 尹洪峰 陈延信 崔捷

职责: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录和考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因指标尚未下达,待下达后对外公布,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四、招生指标

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指标为基础指标、奖励指标之和,鼓励学院优先分配奖励指标。专项计划指标不占用导师招生指标,每位博导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专业学位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2校外、院外博导招收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博导招收博士生不得超过1名。

(一)基础指标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专业学位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

(二)奖励指标

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指标1个。

(三)专项计划指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科研博士专项等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以上奖励指标在同一招生年度内不累计。

五、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支撑材料中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须提供盖章纸质版原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无效。

(二)材料评议

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材料审核由学院成立审核专家组,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成立审核专家组统一实施。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材料审核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材料审核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专利、创新创业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三)考核内容

表一: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考核一览表

组织单位考核环节与形式分类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学校/学院材料审核
参加
学校外国语统一考试(笔试)
参加
学院专业考核(面试,PPT汇报)
参加
学院素质考核(面试)研究计划(PPT汇报)参加参加
综合素质

(四)外国语统一考试

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组织外国语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未达到学校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五)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基础,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考生PPT汇报,专业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六)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综合素质两个部分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不含研究计划PPT汇报时间)。

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计划权重(50%+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权重(50%)。

一方面,考生通过PPT汇报攻博科研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另一方面,考核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七)相关要求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六、录取

(一)学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外国语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30%+素质考核成绩×30%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材料审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以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生源充足的专业,可由学院在分配规模内调剂考生。

(三)录取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不得超过当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总指标的10%

(四)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录取人数均不得超过学院相应学位类型录取指标的5%(指标不足20个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1人)。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六、工作流程

(一)4278:00-8:30工科楼1203报到;

(二)4279:00-18:00博士研究生考核;

(三)430日上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七、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有疑义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电子信箱:clxy@xauat.edu.cn

联系电话:029-82202600 联系人:史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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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建大研〔20264号)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建大〔202561号)的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三)切实坚持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在录取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

二、领导机构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辉 段锋

员:魏剑 肖国庆 何廷树 尹洪峰 陈延信 崔捷

职责: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录和考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因指标尚未下达,待下达后对外公布,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四、招生指标

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指标为基础指标、奖励指标之和,鼓励学院优先分配奖励指标。专项计划指标不占用导师招生指标,每位博导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专业学位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2校外、院外博导招收博士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博导招收博士生不得超过1名。

(一)基础指标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专业学位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

(二)奖励指标

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指标1个。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指标1个。

(三)专项计划指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科研博士专项等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以上奖励指标在同一招生年度内不累计。

五、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支撑材料中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须提供盖章纸质版原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无效。

(二)材料评议

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材料审核由学院成立审核专家组,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材料审核由研究生院成立审核专家组统一实施。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材料审核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材料审核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专利、创新创业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三)考核内容

表一: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考核一览表

组织单位考核环节与形式分类考核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学校/学院材料审核
参加
学校外国语统一考试(笔试)
参加
学院专业考核(面试,PPT汇报)
参加
学院素质考核(面试)研究计划(PPT汇报)参加参加
综合素质

(四)外国语统一考试

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组织外国语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未达到学校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五)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基础,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考生PPT汇报,专业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六)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由学院组织,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综合素质两个部分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不含研究计划PPT汇报时间)。

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计划权重(50%+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权重(50%)。

一方面,考生通过PPT汇报攻博科研计划书,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另一方面,考核小组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七)相关要求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核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六、录取

(一)学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外国语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30%+素质考核成绩×30%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材料审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专业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以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录取名单;生源充足的专业,可由学院在分配规模内调剂考生。

(三)录取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除外)不得超过当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总指标的10%

(四)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录取人数均不得超过学院相应学位类型录取指标的5%(指标不足20个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1人)。

(四)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

六、工作流程

(一)4278:00-8:30工科楼1203报到;

(二)4279:00-18:00博士研究生考核;

(三)430日上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七、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有疑义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电子信箱:clxy@xauat.edu.cn

联系电话:029-82202600 联系人: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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