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类招生是落实我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从7月份开始,学院开展了2021级材料类专业大类分流工作。
本次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学院领导、各教研室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全程参与。今年在组织学院专业分流政策解读、专业介绍宣讲的基础上,组织每个专业专门制作了分流画册供学生假期填报志愿时参考。后期经学生个人报名、初步遴选、遴选审议等5个环节,顺利的完成了本次大类分流工作。
一、专业计划人数
专业计划人数按照材料类各专业计划额定人数26*2,具体如下表所示。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实际分流数可在计划数上下浮动,但不能超过计划数的10%。
专业 名称 |
录取计划(人/班) |
浮动 (人/专业)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科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应用) |
功能材料专业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 |
纳米材料与技术 |
10% |
材料类 |
26*2 |
26*2 |
26*2 |
26*2 |
30 |
30 |
±5 |
二、分流录取方法
按照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的前提下参考学生成绩排名,志愿人数低于计划数直接按照第一志愿全部录取;相同批次学生填报志愿人数高于计划数,根据分流绩点由高至低录取计划数,多余人数转入第二志愿录取;考虑到我院各专业发展实际,第二志愿人数仍高于计划数,按最高计划人数录取,多余人数调剂至计划人数较低的专业。
三、分流结果
各专业方向分流具体名单见附表。
1.材料科学方向:57人(2个班)
2.材料工程方向:54人(2个班)
3.材料应用方向:57人(2个班)
4.功能材料专业:54人(2个班)
5.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35人(1个班)
6. 纳米材料科学与技术专业:29人(1个班)
专业分流工作完成后,学院将认真细致做好分流后的专业班级编排、班主任聘任、学生学籍转换及其他相关工作,为及时做好分流后的学生管理和培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