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权益,智享新消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讲
2025-03-18  点击:[]

3.15权益保护日不仅是消费者发声的窗口,更是全社会反思和改进的契机。它通过法律、舆论、教育等多维度手段,构建了一个多方参与的权益保护网络。在数字经济、全球化消费的今天,3.15的意义更加凸显它不仅是纪念日,更是行动日,提醒我们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推动构建更安全、公平、可持续的消费环境材料学院研究生会生活权益部为大家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

消费者欺诈行为

当你从超市一不留神买了包“康帅傅”方便面,“小白免”奶糖,“旺子”牛奶,“午栏山”白酒......时,当你漂洋过海,左等右盼的包包是高仿时,是不是也会啼笑皆非,原地“爆炸”呢!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遇到的经营者欺诈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诈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维权小知识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维权途径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