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建大〔2022〕3号)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西建大〔2021〕39号)的管理规定,为做好我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三)进一步扩大学院及导师招生自主权,同时健全对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行使学术权力的监督及约束机制。
(四)切实坚持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在录取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
二、领导机构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辉 段锋
成 员:魏剑 肖国庆 何廷树 尹洪峰 崔捷
秘 书:杜晶
职责: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录和考核工作。
三、招生计划
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指标为基础指标与奖励指标之和,每位博导招收博士生总数不超过4人,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专业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一)基础指标
校外博导原则上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
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
工作关系不在本学院的博导招收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
其他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2名(含国际产学研用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及其它计划)。
(二)奖励指标
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的博导,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专项计划1个。
以上奖励指标在同一招生年度内不累计。
四、考核形式与内容
(一)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支撑材料中承担或实质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证明须提供盖章纸质版原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无效。
(二)材料评议
学院组织审核专家小组对考生提交的各类成果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审核专家小组应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优、良、中、差评级,优、良、中三级比例应基本持平,差等级原则上不低于5%。评级为“中”及以上的申请者方能进入下一步考核。
报考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生的材料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
(三)考核形式
采用腾讯会议网络远程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须包含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测试、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综合素质四个方面。考核内容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基础,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素质。
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40分钟;硕博连读申请者仅须参加“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
1.外国语水平
申请人需进行5分钟外国语主题演讲,由考核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分,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测试。
申请人采用PPT汇报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人采用PPT汇报导师拟定的攻读博士学位课题方向的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网络远程问答形式进行。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五)相关要求
考核专家组由5名本学科高级职称者组成,学院须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情况记录表》,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所有考生的评分记录和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六)设备要求
申请人需要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用于两台设备登陆,其中一台视频设备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考核监控,另一台设备用于考核面试;考核时桌面始终要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核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的设置,考核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其它详细要求参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指南》。
五、录取
(一)学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非定向考生。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20%×材料审核成绩(换算成百分制)+20%×外国语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20%×研究计划考核成绩+20%×综合素质成绩。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材料审核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
3.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
4.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
5. 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
6.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上线考生数未超过导师招生限额,优先拟录取。
(三)上线考生数超过导师招生限额,由导师自行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的定向博士研究生中,非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总指标的10%。
六、工作流程
(一)5月13日8:00-20:00博士研究生考核。
(二)5月16日前向研究生院上报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外单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须携带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我校全脱产学习5年的证明,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5月6日